2月7日下午,即墨交警蓝鳌路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治理行动。
下午3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B9CXX9的黑色尼桑轿车沿蓝鳌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达朝阳路路口时,看到有交警执勤,立即将车辆停靠在了路边。执勤民警看到驾驶员表现异常,直接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53岁的驾驶员李某辉称:“中午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为了自己的诚心敬意,又经不住朋友们的好言相劝,就喝了两瓶啤酒。席后感觉自己开车没问题就驾车准备回家”。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李某辉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记12分和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编辑: 刘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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