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11月)。其中,诸城市孙庆福百货商店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遭到通报。
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诸城市孙庆福百货商店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违法企业为诸城市孙庆福百货商店,法人姓名为孙庆福,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为370728196704052411,主要违法事实为诸城市孙庆福百货商店自2017年9月15日销售注虚假生产日期“青岛啤酒奥古特”(生产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0170801 019、规格:500ml)100箱。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所得:800.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大众网12月12日讯 记者 张坤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7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