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验检疫:进出境法检目录再次调整 外贸企业需关注

2018-02-08 18:3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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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日照消息  记者近日从日照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对涉及机动车辆、童鞋、卷烟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的100个海关商品编码海关监管条件作了调整。

  一是自2月1日起,取消涉及卷烟产品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2402100000、2402200000、2402900001、2402900009海关监管条件“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取消涉及食品添加剂的90个海关商品编码海关监管条件“B”,保留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仅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日照检验检疫局窗口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讲解法检目录调整情况。

  二是自3月1日起,将涉及机动车辆的1个海关商品编码8716100000增设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将涉及皮革制童鞋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6403511190、6403519190、6403911190、6403919190,涉及牙刷的1个海关商品编码9603210000增设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同时,为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成效,质检总局还优化调整了21个商品编码的检验检疫类别。

  我市是国内重要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等出口生产基地,2017年共出口柠檬酸、二氧化硅等产品4900余批,货值1.88亿美元。此次调整,进一步简化了出境通关手续,持续降低了企业外贸成本。

  日照检验检疫局提醒我市进出口企业,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商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企业可登陆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查询,如有疑问可咨询检验检疫部门,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顺利通关。

  通讯员 万峰 周丽丽

  [编辑: 张永平]

   本文地址:http://rizhao.bandao.cn/news.asp?id=28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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