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依法对“5.11非法经营卷烟案”主犯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8年5月,即墨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当事人江某位于城区某小区的藏匿卷烟窝点,现场查获假冒卷烟:软中华、黄鹤楼(1916)、软苏烟等13个品牌35条卷烟,案值1.98万元。经办案人员缜密侦查,当事人江某自2017年以来多次利用网络非法经营卷烟商品,销售网络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地,涉案金额52万余元。
通讯员 江帅
[编辑: 刘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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