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人民医院原理事长贪污受贿细节被披露

2019-10-26 11:46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小字体大字体

  受贿罪

  2004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者索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489041元,用于李某甲个人及家庭支出,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1、2012年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8次收受或索要解某甲现金共计人民币195万元及奥迪Q7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006621元),以上价值共计人民币2956621元,并为解某甲及所在公司安徽**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医药有限公司谋取利益。

  2、2017年1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或索要徐某甲现金人民币100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67000元)、腹膜透析机一台(价值人民币45420元)、相机一台(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价值共计人民币1172420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3、2012年1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次收受庄某某现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并为庄某某及所在公司诸城市**有限公司谋取利益,

  4、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宫某甲、宫某乙现金,共计人民币14万元,并为宫某甲及所在公司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谋取利益。

  5、2004年9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2次收受诸城市**医院工作人员李某丙(另案处理)现金,共计人民币12万元,为其谋取利益。

  贪污罪

  2011年10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担任诸城市**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时任诸城市**医院党办、院办主任李某丙(另案处理)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诸城市**医院现金人民币10万元,用于李某甲个人及家庭支出。

  来源:临朐县人民法院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885812

分享到

青岛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百度贴吧 人人网 QQ好友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