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消息 2月15日下午,五莲县公安局叩官派出所接到报警:在辖区小北沟村防疫点,从县外返回人员张某不接受检查并殴打他人,气焰嚣张,影响了疫情防控秩序。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受伤人员伤情和监控视频,并连夜对案件违法嫌疑人、当事人、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确认了张某的违法事实。经查:张某从县外返回到防疫点时,拒不配合防疫点工作人员工作,辱骂、推搡、殴打工作人员。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张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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