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涉嫌聚众换偶淫乱被诉 公权私权狭路相逢
55岁的马尧春,将要和“聚众淫乱罪”联系起来,成为历史的注脚。因涉嫌聚众淫乱罪,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春遭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诉。庭审将于4月7日开始,马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如果领刑,他将成为20年来第一个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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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换偶不算聚众淫乱?“换偶”只不过是一种无罪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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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是当事人同意的性,就不应该被社会干涉。进步的公民社会,就是每个公民的私权应该得到尊重,只要这私权没有影响别人私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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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对也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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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性自由将大大增加离婚率,它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意想不到的沉重负担。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破坏整个和谐而健康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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