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青岛古易堂中医经络研究所有限公司被罚

2023-07-11 10:0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9510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11日讯 半岛网热线(0532-80889213)在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古易堂中医经络研究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平台案件信息显示,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4日接到群众举报,称青岛古易堂中医经络研究所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店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公众号平台文章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文章中有宣称“看中医!用好药!请到请到古易堂!擅长治疗各类颈肩腰腿疼、失眠、肠胃疾病及各种妇科疾病等证,有独特疗效!”及“古易堂,一个养生祛病的好地方(中医、中药、针灸、艾灸、拔罐、刮痧、经络推拿、少儿推拿)养生咨询,健康管理。”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最终,鉴于青岛古易堂中医经络研究所有限公司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青北市监处罚〔2023〕332号处罚决定文书,罚款人民币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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