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追认7人、评定1人为烈士

2023-10-21 16:01 山东省政府网站阅读 (99879) 扫描到手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追认张允久、刘宝山、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江春炎、杜云密为烈士的批复

济南、枣庄、威海、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市《关于追认张允久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济政呈〔2023〕53号)、《关于追认刘宝山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济政呈〔2023〕54号)、《关于追认张风才为烈士的请示》(枣政呈〔2023〕16号)、《关于追认庄兴岱为烈士的请示》(枣政呈〔2023〕18号)、《关于追认刘彦明为烈士的请示》(枣政呈〔2023〕19号)、《关于追认江春炎为烈士的请示》(威政请字〔2023〕31号)、《关于追认杜云密为烈士的请示》(德政呈〔2023〕44号)收悉。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1980〕152号)、《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等规定,特追认张允久、刘宝山、张风才、庄兴岱、刘彦明、江春炎、杜云密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田晓栋为烈士的批复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田晓栋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烟政呈〔2023〕72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田晓栋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