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经营性国资实现集中统一监管

2019-01-15 06:22 大众日报阅读 (142478) 扫描到手机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国企10条”一项重点内容。近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各市均已完成相关企业产权移交和工商变更登记,共划转企业800户,资产总额9709.25亿元。这也意味着,山东省、市两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纳入统一的国资监管体系。

  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资产情况较复杂,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其纳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市均成立了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并把统一监管纳入对各市深化改革关键环节的考评内容。严格考核验收标准,我省还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作为产权划转完成与否的标准,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等非正常经营企业清理处置列入对各市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确保了改革成效“实打实”。

  “统一监管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省国资委二级调研员熊中奎表示,下一步需要各地加强对划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并利用市级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另一项重点则是,今年我省要基本完成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从而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和统筹发展。

  初步调研显示,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资产额度、竞争力等指标方面,各地差异较大。以龙口、邹城、宁阳、西海岸新区等为代表,经营性国有资产额度可达数百亿乃至上千亿元。但更普遍的情况是,企业多、小、散,资产总额小,竞争力整体偏弱。相比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将会更明显。据介绍,目前,荣成、西海岸新区、宁阳等部分地区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已基本完成,领先于全省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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