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重罚

2024-11-08 08:38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5236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平台公示了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594号处罚决定书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案件显示:2024年08月06日查,当事人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夏庄街道银河路南、成康路西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依据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此外,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554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07月17日查,当事人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夏庄街道王沙路东、源头河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依据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