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中消协表示,“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
山东通安保险代理被罚5.5万元,因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等
2025-07-08 15:20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566060) 扫描到手机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被罚款5.5万元。同时,张璇(时任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1.5万。
爱企查显示,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33号甲3号楼德锦大厦二楼201,法定代表人为孔倩。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没25.15万元,因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等
- 台湾台东县海域发生5.5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千米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济南附大医院被警告并罚款3.5万元
- 中国大地财险两支公司合计被罚56万元,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等
-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 荣成亿孚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被罚15000元
- 存在多项保险代理业务违规 青岛海林保险代理及总经理被处罚
- 青岛海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因与不具备保险中介资质的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等
- 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13万元,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因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首创证券及两名责任人被央行北京分行处罚
- 青州一新材料企业遭处罚 因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