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公布,涉及这些领域
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相关情况。近期,市政府印发了《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对今年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包括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2件,开展政府规章调研项目9件,并适时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相继出台,将民营经济促进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持续蓬勃发展,当前,我市民营经济组织已突破206万户,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市司法局将推动制定《青岛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回应企业关切,完善对民营经济组织的权益保护、要素支持、服务保障等制度机制,以法治手段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低空经济新赛道。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我市拥有山东省首座4F级国际机场,肩负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等多个“国字号”重任,具备良好的低空经济发展基础。2024年,市委、市政府将低空经济列为突破发展的五大新兴产业之一。为服务保障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生态,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将推动制定《青岛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制度措施,推动低空经济产业融合集聚,助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聚焦民生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将持续推进民生领域制度供给,以立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市民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推动制定《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我市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行《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于1995年制定,仅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节约用水管理进行了规范。2024年,国务院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对新形势下的节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市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已达到99%,工业用水结构持续优化,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强化节水管理,采用立新废旧形式,市司法局推动制定《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细化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措施,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动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街区改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24年,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市司法局将推动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助力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人民城市。
强化公共安全,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高层建筑是现代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行《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于2013年制定,主要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预防、消防应急等工作。当前,我市共有高层建筑1.5万余栋,整体呈现总量大、分布广、结构复杂、人员高度密集、用电负荷高、可燃物存量多等特点。随着建筑使用年限增加,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新型火灾风险凸显等问题。市司法局将推动修改《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新型火灾风险治理,完善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机制,为城市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宋泓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