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因提供、报送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

2026-05-19 10:02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阅读 (8990) 扫描到手机

5月15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鲲鹏(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鲲鹏私募”)及其实际控制人潘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陆智慧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朱江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提供、报送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管理的基金产品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资金;与其他公司存在人员混同。

青岛监管局指出,潘磊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存在代持出资情形;陆智慧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朱江汉替潘磊代持公司股份,在前期进行调查时,隐瞒了有关事实。

依照《私募条例》相关规定,青岛监管局决定对鲲鹏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对潘磊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对陆智慧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决定对朱江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显示,鲲鹏 (青岛)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500万元。

来源:大众新闻·风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