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担当两作为 去年崂山为农民工讨薪128万余元
半岛记者 李晓哲 通讯员 王兴 梁太宏
在“两担当两作为”主题实践活动中,崂山区法院不等不靠、主动对接,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以实干践行新使命、以开拓推动新发展,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效,优化司法服务,忠实履行司法责任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金家岭金融区是崂山乃至青岛发展的重要板块,崂山区法院精准施策,护航金融区建设。坚持“党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企业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围绕崂山区金家岭金融聚集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效。拓展审判职能,防控金融风险,通过建立金融运行动态信息常态化交流机制,召开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联席会议,邀请金融机构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有力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和民间融资行为。2018年召开了金融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金融机构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通报金融案件审判运行态势和特点,多家新闻媒体和20多家金融机构代表应邀参加。2018年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046件,标的额8.89亿元。
该局还主动作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发展,突出精准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努力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用劲发力。根据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动员大会的要求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成立了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案件及时化解。其中一起案件入选省高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典型案例。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一起案件入选最高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获批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管辖权,为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司法支持。围绕技术创新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先后深入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乾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长丰园海产品专业合作社三家企业进行重点调研,为企业防范侵权风险提供建议。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和区旅发委协作,建立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办理全区范围内涉及旅游者以及旅游经营者、服务者的旅游服务合同、餐饮服务合同、买卖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事纠纷。
在创新举措,提升审判的质量和实效方面,崂山区法院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紧跟形势任务,找准问题短板,狠抓贯彻落实,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18年收案10058件,结案8550件,标的额35.3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12%、7%,收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成立全市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坚持依法裁判和矛盾化解并重,妥善审理违法建筑拆除、环境保护行政案件20余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妥善处理温哥华、海德堡小区房产纠纷案件361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31件,判处罪犯570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80%以上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结案。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通网上立案平台,通过印制网上自助立案流程指南,设置专门网上立案指导窗口等方式进行指导,方便当事人快捷立案,让数据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方便人民群众诉讼。2018年网上立案占比达95.98%,位居全市法院首位。推出“情系崂山、法铸天平”服务品牌,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坚持开放式设计、心贴心交流的服务理念,设置开放式柜台,提供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和诉讼风险评估服务,营造“以和为贵”“以法为准”诉讼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设立执行办事大厅,月均接待当事人3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通过网络直播庭审10次,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969份,向当事人发送案件信息2万余条,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既能得到公平正义裁判的最终结果,又能看到和感受到规范司法的整个过程。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崂山区法院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为了不让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崂山区法院利用一切手段和措施全力攻坚。为此,建立了任务台账,落实责任到人,实行挂图作战,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2018年执行案件收案3696件,执结3170件,执行到位金额7.5亿元。通过司法拘留、强制搜查等措施,顺利执结65件武佳松水产公司欠薪案,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28万余元;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执转破立案2件,解决执行积案40余件,标的额2800余万元;实施财产保全1159件,保障后续执行顺利开展;试行拒执罪刑事自诉改革,从严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34人次,限制高消费1427人次,其中573人慑于惩戒履行了义务;通过网络查控发送查询件2235件,收到反馈5750件,涉及金额10.3亿元、车辆770辆,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借助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202次,成交额1.1亿元,溢价率10.49%,拍卖周期缩短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