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举报违法行为经查实有奖
2019-07-20 08:34
半岛网阅读 (188325)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李晓哲 实习生 张琳琳
烟花爆竹燃放问题近年来引发广泛关注,何时放、如何放、违规怎么罚的问题青岛有了最新立法。7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简称“规定”),其中明确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罚款500元。该规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6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半岛网
- 致敬捐献者,传递生命曙光,青岛市举办2026年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
- 半岛涂图|青岛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
- 平安产险青岛分公司与青岛市气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青岛市北国资平台融汇控股高管变动,张友帅出任董事,其兼任三家企业董事长
- 文明祭扫,你我同行!青岛市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名医下沉解病痛,专家精准施治为患者卸下“颈部重负”,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成功实施巨大甲状腺结节复杂手术
- 【青岛市优势诊疗专科 | 山东省中医药重点专科】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皮肤科
- 青岛市首家直播带岗数智创业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启用
- 极速矫正近视!新一代眼科机器人医生“新全飞”正式入职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一级巡视员孙利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