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跨年之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力量联防联控,八方资源紧急支援...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15条措施 不动产登记全程网上办
半岛记者 于红靓
2月18日,半岛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岛城实际,制定了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15条保障措施,涉及用地服务、土地出让、行政审批服务、不动产登记便捷服务等多个方面。据悉,此次所称疫情防控期为山东省政府公布的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日期起至公布的结束之日。
用地服务与保障
1、保障疫情防控用地。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要医疗卫生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和占用情况应到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2、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急需落地的重点项目,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借制度,(可预借2019年区市使用的用地计划总量50%先期使用)。
3、加快办理用地审查报批。
4、继续实施经营性用地网上招拍挂出让。
降低企业风险
5、可延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日后10个工作日内。
6、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包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支付相应利息。通知发布前已成交尚未签订出让合同的非房地产开发用地,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直接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支付相应利息。
7、可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8、调整履约监管方式。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强化行政审批服务
9、延长审批许可时效。疫情防控期间,对经批准的规划许可事项在有效期之内的,在原审批期限的基础上自动顺延3个月,无需办理延期手续。对规划和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地价评估报告、政府批文等要件,疫情防控期可不计入该要件规定的有效时限。
10、优化规划许可流程。
11、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防控期间,该局公布的“一次办好”清单中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邮寄送达”。
12、开通电话预约和提供管家服务。针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可以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办理。
便捷不动产登记
13、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青岛网上房地产”、“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及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网上信息查询、免费邮寄送证等全程“网上办理”服务。
14、落实减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涉企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政策,实行小微企业承诺制。
15、开辟绿色通道。确需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企业可直接到“疫情防控服务专窗”,实行即到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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