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代表亓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弘扬司法民主

2020-05-17 21:45 半岛网阅读 (17704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徐杰 娄花 李晓哲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今年参加市两会,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亓蓉就关注了这一话题,她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举例介绍,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作为合议庭组成成员直接参与司法实践活动的一种司法制度。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个案的审理来实现司法民主化。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有一大批人民陪审员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真负责地投入陪审工作,参与审理了大量案件,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推行,起到了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代表 亓蓉

  “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困难和问题,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体现其价值。”亓蓉建议,应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已选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增加培训力度和频次,使培训形式多样化,增强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时的职责机制,强调其法定义务,避免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中出现任意性。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应该确立陪审员负有同审判员同样的义务,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行使权利的职责体系。

  同时,还应建立人民陪审员的激励和监督惩罚机制,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建议庭审安排人民陪审员询问的环节,鼓励陪审员在合议时发表自己意见并记录在案。“建议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适当的专业划分,一般的民事及简单刑事案件中,只要具备行为能力、有一定社会阅历、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不良道德记录人民陪审员都可参与。对于商事、行政、复杂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除了上述条件以外,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这样可以发挥人民陪审员对本行业的熟知优势,也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亓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