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做客“云端看两会”:陆海“一体”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

2020-05-27 07:31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24762) 扫描到手机

▲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右)做客“云端看两会”。视频连线截图

半岛特派记者 肖玲玲 李晓哲

多年关注海洋生态保护,全国人大代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对此感触良多。在日前做客半岛全媒体栏目“云端看两会·全国两会篇”时,印萍表示,应建设陆海统筹联防联控的生态保护机制,加强海岸带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同时,推动完善海洋生态立法。

规范海砂开采

保持栖息地稳定

作为一名从事我国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研究近30年的科研人员,印萍在调查研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问题。

“我们知道,海砂资源是海洋重要的矿产资源,大多数海砂的分布还是在海岸带地区,如重要海滩以及近海的自然砂体,它其实是一个重要的海岸带防护的基础。”印萍表示,海砂的开采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海底地形的条件,尤其是近岸的开采,会使波浪直接作用到海岸线,增加对海岸的侵蚀。另外开采海砂时还会造成海洋生境的破坏。

“我们知道,很多海洋生物是栖息在砂质的海底上。”印萍以青岛最著名的文昌鱼举例:“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一个濒危的物种。还有青岛特产红岛蛤蜊等,要依托沙质海底生存,它们其实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海洋环境。”

完善赔偿标准

提高追责力度

印萍坦言,海砂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很大程度上不可再生:“它的形成主要靠陆地河流的供给,再就是海岸侵蚀基岩形成的碎屑,然后在海浪和海流的搬运下,在合适的环境下堆积,这是一个非常长的过程。”她表示,乱开采海砂造成的环境损害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和修复。

印萍提到,在我国现有司法实践中,非法海砂案件主要以非法采矿罪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各案起诉标准差异大,生态损害赔偿也仅限于可统计的渔业资源价值,缺少生境损害赔偿标准,也缺少由于海砂开采造成的海岸侵蚀等预防性损害赔偿责任标准。

印萍在此次带上会的建议中提到,可借鉴国际司法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完善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司法追责内容和建立起诉赔偿标准,提高对盗采海砂行为的监管打击和责任追究力度。

建立陆海统筹

联防联控机制

“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多个篇章都提到了生态保护的问题。”印萍表示,青岛胶州湾是我们的母亲湾,大沽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实际上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陆海统筹进行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印萍说,海洋中的大部分生态问题和污染问题主要污染源还是陆地来源,青岛市一直在推进拥湾发展、环湾保护的策略,这些年也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的策略,取得很好的成效。

印萍表示,陆地的开发利用对海洋环境会造成重要的影响:“建立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联防联控的生态保护机制,是加强海岸带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产生一些新的生态环境产品的一个重要举措。”印萍认为,青岛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我觉得可以进一步加强。”

为此,印萍在此次带上会的另一个建议中提出,建议建立河流流域-海洋统一检察生态保护机制。她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河流流域-海洋生态功能区的检察管辖分散,不利于对流域-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可以通过建立完善河流流域-海洋海陆统筹生态功能区统一检察生态保护机制来进行完善。一方面,成立河流流域-海洋环境资源巡回检察部,专业化集中办理水资源检察案件和海域环资案件,组建扁平化、专业化环资案件检察官办案组,依法联合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畅通信息共享

推进公益诉讼

印萍同时建议,建立河流流域-海洋环境诉讼、修复基金。其中,环境诉讼基金用于诉前调查和鉴定费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修复基金则用于支持环境诉讼、恢复环境、修复生态、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建立河流流域-海洋司法一体化生态保护机制,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协作机制。形成全流域、陆海关联区检察院之间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行政执法监督畅通。加强与流域内政府法治部门、行政执法机关、流域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搭建河海流域资源共享平台。

另外,强化生态司法研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注重生态资源的有效恢复。深入公益性司法理念,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树立生态领域环境公益诉讼典范。加大生态预防普法,把预防犯罪作为保护生态的生产力,举行流域-海洋生态司法保护论坛,推动完善海洋生态立法。

>>>延伸 创建高校毕业生“研习”制度

除了生态保护,在此次“云端看两会·全国两会篇”的连线中,全国人大代表印萍还表示,自己提交了一个关于保就业的建议。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稳就业问题。”她说,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肯定面临着很多方面的挑战,为此,她提出了一个关于创新高校毕业生“研习”制度,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建议。“出台高校毕业生研习管理办法。”印萍表示,可以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设置“非正式编制”的应届毕业生研习岗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和学习,探索和逐步规范研习生的管理制度。

同时,出台“研习生”薪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薪资水平,拓展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基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建议政府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研习生”薪资。政府承担“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和技能培训条件。

另外,“合理规定研习期和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印萍说,为更好地使研习生进入正常的就业渠道,建议研习生的研习期不超过10个月,并保留一年的应届毕业生身份,保障研习生可以在次年进入人才市场竞聘岗位,正常就业。

“在研习期间,研习生的户口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平台挂靠,待研习期结束后合理合规流动。”印萍在建议中指出,日本、韩国和欧美国家都有相应的研修生制度,是有效缓解就业压力、补充劳动力不足的变通性办法,我国在特殊时期的研习制度的实践和探索,可以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落实中央“六稳六保”的要求。

保护海洋,经略海洋,融入海洋

□本报评论员 王学义

青岛,因海而生,因海而兴。每个青岛人心中都有一片海。对海洋之爱,深入青岛市民的骨髓,而保护海洋生态也应该成为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放眼全国,海洋生态保护历来都是个问题。较之于陆地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相对滞后,属于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中的短板”。这其中,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也与监管和打击力度偏弱息息相关。海洋生态破坏的影响看起来不显山露水,实际却危害巨大。如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陆海统筹,保护海岸带生态”,理应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申。近年来,生态保护的理念正逐步成为共识。青岛市也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既有雷霆手段,也有精细部署。比如,推进拥湾发展、环湾保护策略,出台了众多环境保护的政策,取得很好的成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在青岛的海洋领域化为生动现实。

经略海洋,科技当先。从去年以来,“海洋攻势”深入人心,海洋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青岛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在海洋基础科学研究上有突出优势,下一步还要在应用研究方面进行补强,在科研转化方面寻求突破。这需要进一步做好“双招双引”,大力培养和引进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全球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来青岛创业;也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鼓励创新,来激活潜能,点燃动力。多措并举,让“海洋攻势”更加猛烈,夺取海洋科技和产业的制高点。

要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需要真正敞开胸怀,融入海洋。要有大坐标、大视野、大格局,在世界的坐标系中找到青岛清晰的“位置感”。用开放促进创新,以创新倒逼改革。这样才能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聚势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