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不给签合同 丸忠特奈王称:临时工不用签
胡先生此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丸忠特奈王包装材料青岛有限公司工作,已经入职三年有余,此期间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并未为胡先生缴纳社保。今年5月份,胡先生被丸忠特奈王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单方面辞退,面对突然到来的失业,胡先生要求公司给一个说法。丸忠特奈王方面告诉记者,胡先生为临时工,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缴纳社保。
胡先生2017年9月份入职了丸忠特奈王,主要从事该公司的包装类工作,而在入职后,该公司并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应聘的时候都没提劳动合同的事,当时考虑收入也比较好,就不计较了。”胡先生说。除了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因个人原因需使用社保进行报销,但他发现丸忠特奈王却从未为其缴纳社保。“入职一年多才发现这种情况,我也为此找过公司领导,但是从未得到正面回复。”
今年5月,因胡先生在工作时间打了一通私人电话,结果遭到了公司的辞退。“通话时间也就一分多钟,并不是多次拨打电话或者是通话时间过长,当我向领导提出质疑时,公司却说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我来公司三年了,从来没听说哪条规章制度要求不能打电话。”
辛苦工作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突然间被辞退,丸忠特奈王的操作合规吗?记者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相关负责人称:“胡先生为临时工,并非正式员工,凡是公司正式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保,而临时工则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胡先生只是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较长,加之对岗位属性存在误解罢了。”
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正常缴纳社保,而临时工却遭到“区别对待,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呢?山东(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对此表示,当事人属于长期并且固定的工作属性,工作期间受到该公司的管理,且须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双方已建立典型的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该公司未给当事人缴纳过社保并且存在违规辞退的事实,当事人可申请劳动仲裁,并且提出一定金额的赔偿款。
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西海岸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时工只存在于计划体制下,目前不存在临时工这一说法,不论工作时间长短都须依法签订劳务合同,丸忠特奈王已构成违法事实,当事人可携带该公司相关注册材料,并且携带个人证件到西海岸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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