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恢复、有中(终)止 青岛15家单位医保协议有变!名单公布

2021-03-19 17: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758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3月19日,市医保局发布通告,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单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对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恢复、中(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此次调整的范围涉及15家医疗单位。

恢复、中(终)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