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HR朋友圈曝光应聘者信息,一句“对不起”就完了?

2021-03-24 14:3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25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评论员 高书华

近日,杭州的郭女士摊上事了,她去某公司应聘产品经理职位,面试成功后因家中有事无法入职,提前一天跟人事经理说明了情况,但人事经理不依不饶,把她的个人简历信息挂在朋友圈,还呼吁同行抵制她。郭女士带记者上门要说法,人事经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当面跟郭女士道歉,并后来解释此岗位是急招,郭女士不来给他们工作造成了被动等等。

消息一出,便冲上了热搜,有网友留言说,面试成功不入职被曝光,那面试不成功,HR是否欠我个道歉啊?网友之所以如此关注,还是因为求职者和HR长期以来的地位不对等造成的。大多数时候,求职者在HR面前处于劣势,面试成功便欢天喜地,难得有人放HR鸽子,郭女士也是特殊情况,但郭女士还是付出了代价,个人信息被泄露,还被人事经理发动同行抵制,虽然涉事公司的人事经理道了歉,但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此事带来的恶劣影响非一句“对不起”能消除。

从职业道德来讲,作为一家公司的HR,保护求职者的个人隐私是最基本的工作职责,这是一条职业底线,而杭州这家公司的HR就突破了底线,这其实和看守银库的监守自盗一样可恶。一直以来,求职者和人事经理处于一种默契的信任中:我放心把简历交给你们,希望你们替我保守秘密,即使不录用,也希望妥善处理未录用者的简历,让它们不至于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里。眼下,正是春招高峰期,各单位广纳贤才之际,如果都学这名HR,让求职者怎么放心投简历?不夸张地说,这名HR是在自掘信任长城,有良知的HR应该联合抵制他才对。这名HR所在的公司,对此事也不能放任不管。

从社会道德方面来讲,这名HR曝光求职者的信息,还发动同行抵制她,用心着实有些险恶:我的公司你不来,别的公司你也别想去!赤祼祼的威胁。虽然HR后来说因为郭女士一直不回他信息,一时冲动才在朋友圈曝光她,而且只是设置了郭女士可见。即便如此,也说明了这名HR做人的不成熟,HR代表的是公司形象,求职者提前一天告知不来就职,就气急败坏地指责,实是涵养不够。从微信截图上看,郭女士确实家里有事,不愿意入职后三天两头地处理自己的事,耽误工作。而人事经理也是爱才心切,为招郭女士答应了很多条件。但一份OFFER不具有法律效力,入职前是双向选择的过程,郭女士提前一天确定不入职没什么不妥,而岗位录取也不能只有一个备选者,不留后路造成的工作被动,不能由求职者来承担。

最后,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因此,这名HR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虽然求职者没有报警处理,但求职者依然可以收集证据,告HR所在的单位侵权,要求对方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

从事件来看,HR确实是一时冲动,但冲动的后果是可怕的,必须要付出代价,记住痛才不会再次冲动。每个人都要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不触碰底线;而新媒体经济时代,任何违背公序良俗和挑战公众神经的事都会瞬间形成热点,给当事人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这就更加需要每个人做事的时候,都多一些思考,少一些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