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16.0816公顷土地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 涉及南墅镇多村

2021-03-31 16:1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65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农转用)土地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公告称,2021年3月1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21〕24号)批准该市16.0816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农转用)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南墅镇前石头山村,总面积7.6039公顷,涉及前石头山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7.1349公顷,农村道路0.2690公顷,其他草地0.20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南墅镇前石头山村,总面积3.2588公顷,涉及前石头山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3.1631公顷,农村道路0.095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南墅镇前石头山村,总面积0.9561公顷,涉及前石头山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9250公顷,农村道路0.031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南墅镇前石头山村和院后村,总面积4.0113公顷,涉及前石头山村、院后村两个村土地,其中前石头山村土地3.9096公顷(旱地3.8196公顷,农村道路0.0900公顷);院后村土地0.1017公顷(旱地0.0847公顷,农村道路0.017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南墅镇前石头山村,总面积0.0207公顷,涉及前石头山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20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南墅镇前石头山村,总面积0.2308公顷,涉及前石头山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230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至于土地交付,公告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