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霍云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04-11 20: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8461) 扫描到手机

近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霍云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霍云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霍云成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松原市公安局局长,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