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实施七大攻坚任务,推进水污染防治提质增效

2021-04-15 20:1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418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青青

为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日,市南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南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攻坚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域工作实际,确定了八大攻坚任务,并将其分解落实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共14个责任单位,全面实施“河湖湾”共治。

随着国家对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国各地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强,市南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问题突显。为此,通知要求从七个方面进行攻坚。

实施老旧排水管网整治。全面排查渠涵、老旧小区排水管网问题,2021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主完成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分轻重缓急,结合老旧楼院改造,开展排水管网改造,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加强蓄水坑塘、雨水暗渠、沿海排水口及暗渠巡查。及时排查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及垃圾入海问题;发现水体黑臭现象,及时组织整治消除或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整治消除。

加大对农贸市场、餐饮业户、老旧城区、雨水管网周边商户、商贩等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力度。对行业管理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排水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有效防止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直接排海问题。

加强对青岛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执法监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督促其开展水质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

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健全“河、湖、湾”水质预警监测机制,重点对水质不稳定、异常排污问题等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分析研判水污染成因、变化规律,为科学实施污染治理措施提供技术支撑。

落实河长巡河责任。按照《市南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设置区级、街道级、社区级河长,抓好对街道级河长履职的监督、考评,实现巡河常态化、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完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联动处置机制。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湾长制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推进攻坚方案实施,定期调度、通报、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和信息互通,形成攻坚合力。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员队伍的作用,全域覆盖排查、发现、报告并协调解决水污染问题。区直部门各司其职,配合联动,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