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离婚冷静期”留住125对夫妻

2021-04-16 16: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576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姮 通讯员 章丽娟

近日,市北区婚姻登记处刚开门,一对年轻的夫妻就匆匆赶来,找到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你好,我们不想离婚了,想撤销前几天的离婚申请。”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实施,办理离婚多了30天的冷静期。1月1日至1月31日,市北区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的夫妻有292对,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以及冷静期后的30天,放弃离婚的夫妻有96对。

“当初伴侣身上哪些优点吸引你?解决当下问题,除了马上离婚,还有别的选择吗?你为离婚后的生活,做好了哪些准备?”市北区婚姻登记处登记员孙翔说道:“新规实施后,每对前来准备离婚的夫妻都会在离婚申请书背面看到这样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为了让他们在婚姻冷静期多想想对方的好处,有好几对夫妻看完这些问题后很快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也有的夫妻虽然递交了离婚申请,但是没有再来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30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孙翔告诉记者:“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周期实际是60天,包括冷静期30天、登记期30天。”

“很多离婚案例,往往是夫妻双方压力太大、意气用事或因琐事争吵等不冷静的情况下发生的,从而给婚姻双方自身、子女成长等带来伤害。”孙翔表示,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不是阻碍离婚进程,而是让双方用一个月时间来思考和抉择,重新梳理相互关系,降低非理性离婚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