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被弃垃圾桶”引发关注 众多爱心市民致电半岛热线欲收养

2021-04-22 14:0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1113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爱科

出生仅5天的一名健康女婴,被遗弃到市南区三明路的一个垃圾桶,被爱心人士发现后,紧急送往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儿科内,在完成各项身体指标的检查后,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护。此消息经半岛新闻客户端报道后,不少市民纷纷拨打热线电话,希望能收养这个不幸的女婴。

家住即墨的杨琪(化名),婚后一直没有孩子,近年来一直期待能领养个孩子。“对我的想法,我对象也非常赞同,在看到半岛都市报报道的消息后,就第一时间拨打了热线电话,期待能成为这个弃婴的妈妈。”杨女士说。

“我看这个宝宝挺可爱的,想收养她。”家住李沧区的赵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她现在有一个15岁的女儿,已经上初三了,她看了关于这个孩子的报道后,就跟家人商量想收养她,家人都同意。

22日上午,记者对有意领养孩子的家庭一一进行了电话采访。多数爱心人士婚后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有的则是独生子女家庭,想将孩子领养回家,并抚养孩子长大。

“孩子的身体情况怎么样?各项检测结果正常吗?”拨通电话后,对孩子身体状况的担忧,几乎每一位想领养孩子的爱心人士都会问这个问题。

据市立医院反馈的消息,目前孩子的各项身体检测结果都非常正常,待孩子体检各项指标正常,将转至儿童福利院照料。

弃婴的收养,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22日,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从青岛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收养儿童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各下列条件:符合年满三十周岁以上,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需要提供经济收入证明;没有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另外,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据介绍,市民如果想领养的话,可登录山东民政厅的官网,通过“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注册成功账号后,查看公示和发布的儿童信息。选定意向儿童后,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成功后当地民政部门会为其办理相关收养手续。

具体的办理流程包括:通过“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申请收养儿童按照注册→申请→审查→评估→融合→登记→回访的流程办理:①收养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填报收养意愿。②收养申请人通过网上查询儿童信息并选定意向收养儿童。③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申请人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初审。④初审合格的收养申请人,接受是否具有收养能力的评估。⑤送养人或收养申请人申请收养前融合的,进行收养前融合。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⑦送养人要求回访的,与收养人协商进行收养后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