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上任不满一年 振华苑小区居民疑问重重

2021-04-23 16:53 信网阅读 (61155) 扫描到手机

(来源:生活在线栏目截图)

据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了市民陈先生的求助,称自己小区的公共收益帐目一直没有公示,居民们对物业的收支情况一无所知。

据了解,陈先生住在位于李沧区振华苑小区,小区建成于2011年,共25栋楼1407户住户。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因为服务不达标被撤换了,现在的物业公司是去年5月1日入驻的,但是直到现在物业的服务合同,包括公共收益一直都没有公示。陈先生说除此之外,物业在小区内私自砍伐树木,也引起了居民的不满,记者看到小区内确实存在树木被砍伐的痕迹。小区的另一位居民贾先生告诉记者,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参与,是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直接签订的。 贾先生说:“选物业就是居委会让我们成立一个监督小组,当时居委会许诺我们签合同的时候让我们监督,给我们审阅,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把我们甩开了。”

 (来源:生活在线栏目截图)

那么物业服务合同为什么不公示,小区的树木为何会被砍伐,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振华物业服务中心。振华苑小区物业孙经理说自己是去年年底才上任的,合同的公示情况,他确实不知情。孙经理说:“因为前期我们来接这个小区时,小区情况特别混乱很差,我们前期工作量也很大,投入资金也非常大,到四月底我们就进驻满一年了,在这一年当中我们要把工作梳理一下,把我们以前花的投入的,包括公共收入帐目理出来,让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

孙经理表示目前小区公共收益的帐目正在梳理中,4月底前会把结果公示给大家,后期会按照规定每个季度公示一次。对于居民反映的私自砍伐孙先生表示伐树是应部分居民的要求,在保证正常采光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后期将会针对居民所提出其他服务问题进行整改。

沧口街道振华苑社区的韩书记说自己也是这个小区的居民,居民投票同意了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的职能,所以由居委会作为代表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且合同签订后也进行了公示。 韩书记表示,也许是当时公示的时候有业主没有看到,既然有人提出了意见,他也会督促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合同和小区公共收益的账目尽快公示,给小区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