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拟征收1.0165公顷土地用于200MW平价光伏上网项目建设 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公布

2021-04-27 17:2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1851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埠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平征补公告〔2021〕14 号)发布,拟征收土地用于明村镇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建设,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明村镇 309 省道以东、南埠村西南、三合山变电站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1.0165 公顷,其中农用地 1.0165 公顷(水浇地 0.9050 公顷、沟渠 0.1115 沟渠)。涉及 1 个地块。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平度市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93 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945345 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现状调查时,现状为净地,不再给予村庄另行补偿。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945345 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社会保障安置:平度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22.5 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228713 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明村镇人民政府、南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公告称,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