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泰昌建材、诸城市义和车桥等公司、个人被处罚!
近日,记者从诸城市政府官网获悉,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公布2021年1-4月一般行政处罚明细表。
1、李伟,洗砂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37.5万元。
张治国(塑料颗粒加工点),塑料颗粒加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0.75万元。
2、范高明,洗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罚款42万元。
3、诸城市泰昌建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至今未建成,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罚款42万元。
4、石建国,洗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罚款40万元。
5、范高明,洗砂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3.466万元。
6、诸城市晓健木业经营部,木制家具配件加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0.7万元。
7、高志正,洗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罚款35万元。
8、诸城延平石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至今未建成,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罚款42.5万元。
9、傅炳志,油脂加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0.2125万元。
10、傅炳志,油脂加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正式生产。罚款40万元。
11、刘杰,洗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罚款37.5万元。
12、诸城市宏泽建材有限公司,洗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罚款45万元。
13、刘春,露天焚烧秸秆。罚款0.05万元。
14、诸城市杨春水泥有限公司马庄分公司,露天存放、晾晒矿渣等辅料,未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罚款2.165万元。
15、诸城市杨春水泥有限公司马庄分公司,石子加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9.3333万元。
16、张德武,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罚款10万元。
17、诸城市万盛工贸有限公司,切割砂轮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0.4万元。
18、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重工机械厂,废切削液、废漆桶、废稀料桶等危险废物未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等有关资料。罚款15.5万元。
19、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重工机械厂,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罚款2.7172万元。
20、山东盛熔钢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窑技改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