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早产”玉米淀粉 青岛鑫嘉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1-04-29 15:09 信网阅读 (61707)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玉米淀粉“早产” 青岛鑫嘉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信网4月20日讯 2020年3月31日,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鑫嘉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外包装间内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已进行外包装封箱的玉米淀粉产品标注生产日期:2021年04月01日,生产企业:青岛鑫嘉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鑫嘉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罚: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用淀粉(规格:400克*40袋)10箱和玉米淀粉(规格:300克*50袋)17箱; 2、处罚款人民币6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