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污染!山东发布一季度全省城市建设扬尘治理“战报”

2021-05-10 16:1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312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推动住建领域蓝天保卫战向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从调度情况看,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8883个、工期超过3个月的市政工地684个,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规模以上房屋建筑拆除工地134个,全面落实扬尘治理“五项措施”。全省核准渣土运输企业1777家,渣土车共计31699台,全部实现密闭运输,其中30709台安装GPS系统,安装率96.8%。全省城市及县城快速路、主次干道保洁面积57322万平方米,机扫率、洒水率达到96.5%以上,深度保洁率达到71%以上;城市及县城支路、慢车道、人行道保洁面积23480万平方米,机扫率、洒水率达到80%以上。

虽然第一季度各市住建领域扬尘防治取得积极成效,道路机械化保洁和深度保洁水平显著提高,但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开展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回头看”现场检查反馈情况看,施工扬尘防治仍存在短板和弱项。其中,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问题较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地扬尘防治设施重设置轻使用,部分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常态化落实不到位。

近期季节性沙尘天气时有发生,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市要充分担起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进扬尘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各项目工地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高标准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从源头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硬起手腕,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扬尘防治成效不反弹。

各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扬尘综合整治“回头看”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发现问题清单,逐一现场核实,剖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齐工作短板,落实闭环整改。

各市扬尘污染防治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城市管理部门要主动与住建、公安交警部门对接,将渣土车运输监管、工地视频监管等信息系统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对住建领域扬尘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