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三措并举,强化水污染源环境执法监管

2021-05-13 17: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9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青青

为促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按照青岛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和水污染源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市南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水污染源综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执法手段有效落实。

开展水污染源动态排查工作,建立执法对象目录。全面开展各类污水排放源排查,掌握排水污染物种类、排污量等基本信息,完善动态信息库。对新发现的水污染源及时更新入库。巩固全区涉水排放企业排污口信息公开排查工作成果,继续督促指导本辖区重点排水企业排污口应达到《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标准。

强化入海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入海排污总量控制。

开展入海排污口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沿海一线排水暗渠、排水口排放水质情况,区直部门部门各司其职,配合联动,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杜绝雨污混流、污水冒溢等现象。充分发挥湾长制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综合运用定期调度、通报、督办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员队伍的作用,全域覆盖排查、发现、报告并协调解决水污染问题。

加强水污染源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任务,加大涉水污染源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的使用,实施差别化执法,对在线监控数据超标的及时进行现场查处,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督促其开展水质自行监测,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