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垃圾分类 李沧区兴城路街道5家商户被依法立案处罚

2021-05-17 17:1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24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为持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落到实处,5月17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城路中队对辖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环节开展突击执法检查行动。

经检查发现,大部分商家能够按照要求正确配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和投放,但仍有5家商户存在垃圾混投、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等问题。对此,执法队员对商铺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现场开具处罚书,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据介绍,为有效助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下一步,兴城路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升辖区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意识。同时,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城路中队将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