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舒丹被侵权案二审宣判,两公司共被判赔900万元

2021-05-17 19:3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6035) 扫描到手机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M&L公司(前名“欧舒丹”公司)与浙江君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上诉案件,二审当庭判决驳回两原审被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两公司共被判赔900万元。

据悉,欧舒丹樱花系列润肤露和沐浴乳进入国内长达10年,曾于2007年和2016年申请了部分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注册樱花图形商标。2019年,天猫“andorheal旗舰店”被发现一款“樱花高光身体乳”商品,瓶底外观与“欧舒丹樱花系列”商品几乎相同。M&L公司认为,店铺经营者君大公司、爱莲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于2019年11月诉至杭州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