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青岛一建集团裕邦劳务被处罚

2021-06-01 17:11 信网阅读 (378786) 扫描到手机

近日,青岛一建集团裕邦劳务有限公司因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罚。

2021年5月6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青岛一建集团裕邦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市北区辽阳西路以南、劲松五路以西、同兴路以北市北区同安二路小学扩建项目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未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焦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青岛一建集团裕邦劳务有限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