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添70万套住房!青岛住房格局“三区规划”新增住房超1/4在西海岸新区

2021-07-20 06:21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6431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7月19日,《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正式对外公布,将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到2025年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为保障市场平稳健康,规划预期房价、租金涨幅年均不超过5%。

■优化提升区

市北区优先消化存量

优化提升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该区域城市空间可拓展范围小、新建住房潜力有限,而每年新就业人口规模占比高,新增住房需求旺盛。规划市南区新增住房约1万套,市北区新增住房约4.4万套,李沧区新增约5.4万套,崂山区新增住房约2.9万套。市南区和崂山区土地情况紧张,应积极结合城市更新,挖潜闲置用地,适度新建住房。市北区目前去化周期较长,需优先消化存量。

在租购结构的优化上,区域内流动人口和就业岗位较多,租赁需求较大,到2025年,市南区和崂山区新建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比重较高,分别约为38%和34%。市北区和李沧区新建住房相对较多,新建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比重分别约为23%和13%。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新增租赁住房需优先考虑存量,重点利用盘活存量住房、商改租等方式,改善居住环境,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形成大分散小集中、高度融合的租赁住房供给模式。崂山区在合理挖掘存量基础上,适度新建配建人才住房。

■重点拓展区

新增住房超1/4在西海岸

重点拓展区包括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该区是青岛市着力建设的科技型、生态型、人文型的新城区,也是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产业升级和承接功能疏解的核心区域。除满足本地居民的首次购房和改善性需求外,还需满足优化提升区外溢的购房需求。规划西海岸新区新增住房约19.2万套,新增供给超过全市的1/4,是新增住房的主要区域,城阳区新增住房约12.1万套,即墨区和胶州市新增住房约9.4万套和8.4万套。

在租购结构的优化上,该区域是城市拓展的重要区域,产业升级转型、承接功能疏解带来较多就业岗位和人口,租赁需求将持续增长。规划西海岸新区和城阳区新建租赁住房约2.5万套和1.7万套,是全市新建租赁住房最多的区域,新建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比重约15%。即墨区、胶州市新建租赁住房套数占比在12%和10%左右。西海岸新区应结合创新产业园区建设,新建与配建相结合,通过集中建设以及科研院校、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等方式,积极拓展各类租赁住房建设规模。

■远郊发展区

莱西平度去化周期较长

远郊发展区包括平度市、莱西市。该区域是青岛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区域,也是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平度市、莱西市新增住房约4.6万套和2.6万套。当前莱西市和平度市住房去化周期较长,住房库存相对较高,其新增住房要优先消化库存。在租购结构的优化上,平度市、莱西市距离主城区相对较远,以发展产权型住房为主,新建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比重约10%及以下,优先用于满足本地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及乡镇医疗、教育等行业职工的实际需求。

■解读 转向租购并举 逐步租购同权

“十四五”时期,青岛市城镇住房发展,将从以购为主转向租购并举,从以满足数量需求为主转向量质并重,从以增量扩张为主转向增存并进。

青岛市“十四五”时期城镇住房发展主要任务包括: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居住品质、创新住房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是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以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协议出让土地、整体出让租赁住房用地等国有土地供地渠道集中新建租赁住房;利用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10%-45%实施配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空间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推动低效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住房,盘活低效闲置住房用于租赁。

二是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发挥国有企业引领、规范和调控作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运营经验的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和各类投资主体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

三是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构建统一的租赁市场房源和交易数据库,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动态化监管,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平台实名备案管理和信用管理。推动规范化便捷化的租赁线上交易。

四是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