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丨打击养老诈骗不能仅仅依靠“举报”

2022-05-21 10:3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559197) 扫描到手机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这几年随着对电信诈骗的有力打击和广泛的反诈宣传,年轻人的钱似乎不是太好骗了。于是,罪恶的黑手开始伸向了老年人。看似价值连城的收藏品,貌似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号称一本万利的投资机会……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有时候,走在大街上或者一些农贸市场旁,真是一番尊老爱幼的和谐景象,一个个“孝子贤孙”忽然热情地在老人身边冒了出来。想象很丰满,结果却往往很骨感甚至是凄惨,一些老年人一辈子的积蓄被骗一空。接下来呢?不可想象。

前些年,去某地做调研,有老人兴冲冲地拿出四五幅“清明上河图”,邀我一起“鉴赏”。看到时,真是五味杂陈,不知道该说破还是不说破。好在我问了一下,他的“清明上河图”价格还不是太高,损失还不是太大。也就劝他“收藏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养老诈骗”绝非银发经济。养老诈骗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这不仅是一种经济上的诈骗行为,还在挑战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应该是社会的底线。如果将诈骗的黑手伸向了老人和孩子,如果这种行为不被严厉打击,任其恣意妄为,就是在赤裸裸地挑战社会的底线。

老年人的心理防范能力低,知识的更新比较慢。养老诈骗看中的就是这一点。所以,仅仅去忽悠老年人提高认识、注意防范,加大宣传力度,估计收效不大。对待这种行为,还是应该多管齐下,严厉打击。

“举报”是一种有效路径,但打击养老诈骗,绝不能仅仅依靠“举报”。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作为、积极作为、长期作为。将打击养老诈骗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而不能让那些诈骗组织有死灰复燃的可能。主动去筛查那些看似“热情”的经济活动,从源头开始做起。另一方面,要做好打击养老诈骗的制度建设。从去年年底开始,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保健品坑老”将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真心期望这样的司法解释更多一些,让打击养老诈骗有法可依,让养老诈骗无处藏身。因为,打击养老诈骗,也是在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