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乐金华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式蛋糕不合格被通报

2022-06-30 15:07 信网阅读 (505341) 扫描到手机

信网6月29日讯 6月28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全文如下。(信网记者)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8期

在2022年省局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3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为胶州市惠尔美购物广场经营的“蒜蓉烤肠”(检验报告:No:370000222501400,抽样单编号SC22370000412331118);李沧区客好世纪超市(蔡春晓)经营的“鲜脆海蜇(盐渍海蜇)”(检验报告:No:370000222501547,抽样单编号:SC22370000412331233);市南区乐金华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式蛋糕”(《检验报告》No:370000222501497,抽样单编号SC22370000412331186)。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胶州市惠尔美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前期处置情况。胶州市惠尔美购物广场经营的““蒜蓉烤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4月7日,青岛市局向胶州市惠尔美购物广场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调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购、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04009号。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市南区乐金华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式蛋糕”

前期处置情况。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市南区乐金华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式蛋糕”不合格。2022年4月1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该《检验报告》,并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

调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批次产品系当事人2022年3月7日、3月9日从生产商吴桥县珈润食品厂购进。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04010号。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李沧区客好世纪超市(蔡春晓)经营的“鲜脆海蜇(盐渍海蜇)”

前期处置情况。2022年4月7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李沧区客好世纪超市(蔡春晓)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调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当事人于2022年1月21日购进不合格鲜脆海蜇(盐渍海蜇)100箱,销售83箱,17箱产品损溢下架未销售。因已上述产品零售,未能召回产品。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04011号。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