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重要发布
山东省宪法基本知识大赛举行 这些代表队获奖

山东省宪法基本知识大赛举行 这些代表队获奖

今年12月4日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是我省首个法治宣传教育月。  为检验全省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成效,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组织举办了全省宪法基本知识(电视)大赛,来自全省17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26支代表队参加了预赛,最终有10支队伍入围12月25日下午举行的决赛。  经过四个环节的角逐,济南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聊城市代表队、省审计厅代表队...[详细>]
宪法学习正当时

宪法学习正当时

12月4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东厅中心小学,学生在诵读学习宪法。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各地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详细>]
青岛首辆普法主题公交宪法号正式上路

青岛首辆普法主题公交"宪法号"正式上路

半岛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詹海林 曲轩毅 报道本报12月4日讯 4日上午,“法助千企 法惠万家”——崂山区2018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暨223路“宪法号”主题车揭牌仪式在青岛汽车东站前广场举行,岛城首辆普法主题公交“宪法号”正式上路。据悉,“宪法号”车厢内设置了“法律援助流动信箱”和“法治守护员专座”,这也是国内首条设有“法律援助流动信箱”的公交线路,专门解答乘客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详细>]

山东省法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省法院组织开展了法官向宪法宣誓、公众开放日、普法宣传等“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全省三级法院同时举行“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仪式。由4名法警组成的国旗护卫队,正步走过整齐的队列,昂首挺胸,护送国旗入场。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部分学校师生、社区居民代表先后参观了24小时法院、司法广场、社会化便民服务中心...[详细>]
国家宪法日|向宪法“表白”,从三行情诗开始

国家宪法日|向宪法“表白”,从三行情诗开始

  你懂或者不懂,  我的使命就是守护你们,  不增不减。  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恰逢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刑法、民法、地方性法规齐聚,向金字塔最顶端的宪法略表心意……    能成为你的拥趸  主观上是我的直接故意  量刑上我想要“无期徒刑”    给你不附条件不附期限的拥护我承诺我...[详细>]
国家宪法日,一起学宪法!

国家宪法日,一起学宪法!

有人说,宪法是“高大上”的法律,总觉得距离我们很遥远。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宪法与你我息息相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宪法如何保障你我的基本权利。[详细>]
青岛推出国内首条“宪法号”法律援助公交线路

青岛推出国内首条“宪法号”法律援助公交线路

12月4日上午,“法助千企•法惠万家”——崂山区2018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暨“宪法号”主题车揭牌仪式在青岛汽车东站前广场举行,标志着岛城首辆普法主题公交“宪法号”正式上路。据悉,“宪法号”车厢内设置了“法律援助流动信箱”和“法治守护员专座”,这也是国内首条设有“法律援助流动信箱”的公交线路,专门解答乘客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崂山区交通法治宣讲团还将免费为司机乘客解答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驾乘人员的合法...[详细>]
市北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市北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和增强法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市北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详细>]
宪法跟你我的生活有哪些关系?这就告诉您!

宪法跟你我的生活有哪些关系?这就告诉您!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详细>]

习近平: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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