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近日进驻山东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全省各级重拳出击,坚决打好、打赢扫...
《通告》发布后5天内8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18-09-2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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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滕敦斋
大众网9月20日讯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的安排部署,9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9月20日,5天内共有8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9月15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通告》原文,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通告》50余万份。同时,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通告》,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通告》印发后,结合公开通缉、全力追逃工作,办案民警主动上门走访,积极做好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济宁市孔某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济南市吴某某在其亲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做好对投案自首人员的接待处置工作,对主动投案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时核实身份,在查明其全部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瓦解了涉黑涉恶犯罪,收到了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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