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近日进驻山东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全省各级重拳出击,坚决打好、打赢扫...
山东省通报五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 本报记者 张依盟
本报通讯员 李 明
近日,省检察院通报一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
兰某平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依法批准逮捕
8月31日,招远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兰某平、孙某、韩某、崔某飞。
2016年6月以来,兰某平伙同孙某等人以“晨晖车行”名义通过砍去头月利息、重复打借条、签订租房合同等套路对外非法高利放贷。自2017年4月以来,受害人刘某某、付某、徐某某等人先后以月息10%、25%、30%不等的高额利息向其借款。其间,为追讨贷款及高息,兰某平纠集孙某、韩某、崔某飞等人,以殴打、威胁、滋扰、纠缠、辱骂、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被害人及其家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现查明,该团伙共计非法放贷3万余元,暴力收回贷款及利息13万余元。
徐某民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
被依法批准逮捕
9月3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以徐某民、周某慧涉嫌寻衅滋事罪,陈某民涉嫌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罪,郭某涉嫌窝藏、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
2015年以来,徐某民伙同周某慧等人纠集多人在五四广场沿海一带垄断兜售“老冰棍”“泡泡器”等商品。该团伙以殴打、漫骂、围堵、威胁等方式,在旅游景区内多次驱逐外来商贩,欺行霸市。其中,今年6月24日,徐某民因不满商贩徐某某在该区域售卖同类商品,纠集他人将徐某某殴打致轻微伤。此外,徐某民、陈某民等人,均系累犯且有多次犯罪前科,还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窝藏等其他刑事犯罪,是典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检察机关准确认定该团伙的恶势力犯罪特征及“软暴力”犯罪行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张某玉等19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提起公诉
9月7日,日照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个罪名对张某玉等19人依法提起公诉。
1999年,以张某玉为核心的张氏三兄弟承包了日照市海曲西路的老果品市场,为争夺商户,纠集多人“站场子”,并通过拦截、恐吓、殴打等手段多次强迫其他市场的商户到老果品市场经营。该组织于2005年收购日照市方鑫食品公司,后以查扣私屠滥宰的猪肉为名,招揽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成立“方鑫稽查队”,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至2009年,张某玉等人垄断日照市城区猪肉市场后,又相继在日照市、日照岚山区成立公司,以公司名义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或雇佣保安多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商户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据悉,该团伙大肆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54起,另还涉嫌聚众斗殴罪等10个罪名12起违法犯罪行为。
薛某农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提起公诉
9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薛某农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3月至今年2月,在薛某农的领导下,形成了薛某农、薛某家等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黄岛区某建设集团承建的一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允许其他同行业人员参与竞争有关分包工程或阻止项目施工,采取言语威胁,用农用车堵门,锁门,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打砸运砖车等方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未经招投标就强揽土石方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采用威胁、恐吓、滋事等行为强迫交易十多次,交易金额达195.8万元,造成该项目的沙石原料供应商户不敢正常供料,导致施工秩序屡被破坏,工期不断延误。
匡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提起公诉
9月4日,胶州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匡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匡某经营某信贷金融公司,雇佣韩某、杨某华为公司员工,三人以该金融公司为名长期向社会发放高利贷。赵某、邓某二人也长期从事高利放贷行为和帮助讨债。2017年8月17日,匡某、赵某组织韩某、杨某华、刘某铭、邓某等人开车至胶州市南坦小区被害人李某健(男,18岁)家中,对被害人采取殴打、拿电棍恐吓等方式索要高利贷债务,后将被害人强行带至信贷金融公司内继续殴打,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并强迫被害人签下虚假的5万元债务合同。该恶势力团伙有3名以上组织成员,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固定,经常故意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