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抓好重大制度创新,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
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通知》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需要,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加大改革授权和开放力度,给予政策扶持,体现特色定位,提出了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着力打通有关工作的“堵点”和“难点”,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具有五方面特点,一是加大改革授权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下放相关权限,支持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二是开展试点探索。推动相关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在契合自贸试验区发展定位的关键领域开展探索,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三是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在现有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基础上,提出有关开放举措,打破准入后的“玻璃门”。如,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资质限制。四是给予政策扶持。给予自贸试验区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补齐功能短板,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五是体现特色定位。根据各自贸试验区的特色功能定位,提出不同的深化改革创新措施,引导各自贸试验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探索,53项支持措施中有14项适用于特定自贸试验区。
《通知》强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各自贸试验区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政治安全,主动服务大局。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深化改革创新措施落实工作,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山东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意见:强健学生体质,“二十条”举措发布!
- 【当好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全省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
- 一习话·迈向“十五五”|“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 中国人保海洋保险产品创新试验区(海洋保险中心)落地青岛自贸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