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ICU抢救 他名下救命钱如何提取? 半岛问法热线昨聚焦公证事务 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公证快速解决

2023-05-31 08:49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39499) 扫描到手机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蒋凯

公证是固定证据十分有效的方式。公证可以解决哪些问题?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5月30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公证事务”,我们邀请青岛市黄海公证处的刁永晓公证员和李春华公证员做客,现场接听市民来电咨询,两位公证员以专业的视角为市民支招,得到了来电市民好评。

上午9点30分刚过,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就响了起来,刁永晓公证员接到了市民王女士的来电。“我的父亲因脑出血在ICU抢救,一直昏迷不醒,他名下有十多万元存款,母亲平时不太管事,都是由父亲保管密码,现在取不出钱来,我们咨询律师说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确认父亲无行为能力,然后指定父亲的监护人,由监护人持法院的判决书提取,但是程序复杂,需要时间较长,我们等不起,老人急需该笔钱抢救,我的母亲健在,神志清楚,我们的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公证处有什么办法帮我们解决取款难题吗?”

了解了王女士遇到的问题后,刁永晓表示,确实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解决,比较迅速。“对于此种情况的公证,一般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刁永晓说,一种是由老人的近亲属达成协议,主要内容是所有的近亲属一致同意使用老人的银行存款救治老人,全体协议人同意根据医疗进度由银行按医院的治疗需要将该款分批直接打入医院账户,全体协议人对银行未经老人同意支付其存款的行为承担责任;第二种是由老人的近亲属达成协议,主要内容是所有的近亲属一致同意使用老人的银行存款救治老人,所有协议人一致同意由公证处监管上述银行存款的使用,公证处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使用资金的,公证处不承担责任,老人清醒后要求赔偿的,应由协议人共同赔偿,公证处无责任,治疗成功后剩余资金交由患者本人自行处理,若救治失败老人死亡,则剩余资金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时与公证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存款转入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由公证处对老人的银行存款进行资金监管,规定好当老人救治需要该笔资金时,由公证处分批直接打入医院账号,并约定支付该笔资金需要满足的条件;第三种是由老人的近亲属达成协议,主要内容是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资金领取保管人,负责将该款项用于老人治疗,其他人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并约定共同承担责任,若老人清醒后要求赔偿的,应由协议人共同负责赔偿。紧急情况下不能聚齐老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直系亲属的,可以由其配偶做出声明,或由其所有子女做声明,此时,公证处应起到监督作用,审查每笔医疗费的支出是否属实,确保上述存款用于老人救治。

公证事务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根据上午市民来电情况,记者将典型的公证事务问题进行了梳理,供市民参考。

问法案例

问题1>>>

夫妻间忠诚协议

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市民张女士与丈夫名下有一套住宅、一套商铺,丈夫还是一家公司的大股东,夫妇名下有近百万的存款、股票,他们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生活原本可以非常幸福。但这两年里,张女士发现丈夫有多次出轨的情况,每次张女士质问丈夫时,他都痛哭流涕,让张女士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谅他,张女士也因为考虑到孩子,就一次次地原谅了丈夫,但丈夫总是没过多久就又管不住自己。张女士很苦恼,不想再这样拖下去了,她想和丈夫达成一个协议,如果丈夫再出现出轨行为,张女士马上与他离婚,孩子归张女士,所有的财产归张女士,丈夫净身出户。张女士询问公证员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员说法:张女士所说的这种协议叫忠诚协议,或者是一边倒协议,除了张女士说的净身出户,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需要给予对方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该种协议的态度有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个阶段是此种协议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予支持;第二个阶段法院的通常做法是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处理,相当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看过错方是否自愿履行;第三个阶段是不禁止,但是也不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认为该种协议是一种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属于自愿履行。离婚诉讼时,如果一方确实有过错的,法院会按照民法典照顾无过错方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得财产。根据中国公证协会的问题咨询解答中的观点,对于张女士提出的协议公证的请求,目前公证界的主流观点是不予公证。

问题2>>>

老人去世子女在国外

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市民刘先生的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现在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爷爷、奶奶在父亲之前去世了,刘先生有个姐姐在国外,现在还是中国国籍。现在刘先生和姐姐决定放弃继承,房产由母亲继承,想要办理继承公证。但中国驻姐姐所在国家的领事馆现在不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要求刘先生姐姐和国内公证处联系,刘先生询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

公证员说法:这属于房产的继承公证,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先要查明刘先生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按照刘先生的陈述,现在母亲、刘先生和姐姐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刘先生的姐姐在国外,中国驻当地的领事馆现在不予办理,我们公证处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为她提供放弃继承声明书的公证,也就是通过我们办证程序中的“零接触”小程序,让她使用手机通过线上的方式签署放弃继承声明书,刘先生和母亲可以到我们公证处一块办理手续。如果刘先生的母亲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只要神志清楚,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问题3>>>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

能否公证归自己子女所有

市民吴女士的儿子结婚了,现在要买房,吴女士的家庭条件比对方好,所以由吴女士全款出资为小两口买房。吴女士担心他们的血汗钱因为小两口婚姻破裂而被对方分走。因此吴女士询问公证员,是否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证明是吴女士出的钱,另外,如果想房子只给自己孩子个人,不给他的配偶,通过公证方式能否做到。

公证员说法:对于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原先的婚姻法解释和现在的民法典解释前后是不同的,现在的规定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是属于他们夫妻共有。如果吴女士想达成自己的意愿,最简单的办法是他们小夫妻两个人达成一个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约定好房子买下来登记在吴女士孩子一个人名下,该房的产权归孩子一个人所有,和配偶无关。当然,出于维护婚姻关系稳定的角度考虑,此种方式现实中很难行得通。吴女士可以与儿子签订购房的出资赠与合同,确定为儿子购房出资多少,该笔出资和以该笔出资购买的房产作为对儿子的赠与,与他的配偶无关。同时要在合同里把出资款的转移路径写明白,经过公证处公证,儿子与儿媳一旦离婚,法院会认定出资款和以该出资款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吴女士儿子的个人财产。

问题4>>>

孤寡老人养老问题

公证处有没有好的办法

市民张先生一辈子没结婚,没有孩子,父母都去世了。张先生兄弟姊妹三个,两个姐姐都年纪大了,自己照顾自己都困难。张先生现在也已经快80岁了,他询问公证员,其养老问题公证处有没有好的办法。

公证员说法:张先生的这种情况,公证处有意定监护公证加生前预嘱公证再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综合解决方案。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委托,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赋予监护人行使有关自己监护事务的全部或者部分代理权,并对其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进行管理。生前预嘱是人们事先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这种指示将医疗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交给医生或者不确定的哪个法定监护人的手里。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解决的是财产的转移问题,遗赠扶养协议是被扶养人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的,能解决孤寡的被扶养人的生养死葬问题。建议张先生通过考察,确定一个自己信任的人做监护人,在张先生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之后由其照顾,因为意定监护和生前预嘱都是在将来将自己的生命交给对方,所以要慎重再慎重,最好的方式是能同时找到监督人。

问题5>>>

出租方是否可以通过公证

单方收回出租房屋

市民王先生有一套商业用房,出租给一个公司开酒店,还有五年合同到期。但是因为这几年疫情原因,生意不好,对方已经拖欠房租快两年了,而且现在酒店已经关门,给对方打电话协商后面房租、交还房屋的问题,刚开始是拖着,后面就是不再接电话了。王先生询问公证员,“这种情况能否请公证处出面公证,找开锁公司开锁,进去后把里面的现状录像、拍照一下,如果有物品,清点一下封存在一个房间里,然后王先生可以将房屋接着往外出租?”

公证员说法:办理保全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公证是有条件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申请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承租合同,且其中必须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约定。因此王先生需要明白,不是出事后再来找公证处办理公证,而是需要提前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在合同中就要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单方收回房屋。否则只能以合同纠纷先在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可以收回房屋,公证处才可以参与。

问题6>>>

老人想通过公证立遗嘱

应该如何办理

市民林先生的奶奶今年八十多岁,现在不能下床行动,但是思路很清晰,目前一直都是由林先生的爸爸和两个姑姑轮流照顾。老人名下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老人怕以后自己不在了孩子们因为财产的问题对簿公堂。林先生询问公证员,在奶奶生前是否可以通过公证处立下遗嘱,来分一下这些财产。

公证员说法:林先生奶奶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生前老人办一份遗嘱公证的形式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除公证遗嘱之外的其他五种遗嘱方式都有非常细致的描述,而公证遗嘱却没有,因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涵盖了上述五种遗嘱的所有形式。黄海公证处现在有“温情遗嘱”的方式,会通过录像的方式让老人陈述对孩子们的嘱托,而且还可以设定遗嘱执行人。且现在政府推出了80岁以上老人首次公证遗嘱免公证费的服务,林先生的奶奶如果行动不便,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委托其他人到公证处申请上门办理。

问题7>>>

房子有贷款想出售

具体如何办理

市民李先生名下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有两个孩子,但是现在孩子都大了,房子不够住,想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想把他现在的这一套房子卖掉,但是他现在的这一套房子还有五十多万元的贷款,目前他手里也没有钱把贷款提前还掉,前几天看到新闻上说房子有贷款也可以出售,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出售,具体应该怎么办理。

公证员说法:像李先生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公证处推行的“带押过户”的形式来办理的。办理带押过户的整个流程是,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网签、银行或者公积金面签,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公证的具体事项就是,签署公证提存监管协议、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买方将首付款提存到公证处、买方的银行将贷款提存到公证处提存账户,在完成房产过户登记后,公证处将上述款项打入卖家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卖家尚未偿付的贷款,剩余部分打入卖方个人账户。公证提存是重要一环。在交易未完成之前,所有资金均由公证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旦交易发生风险,或交易双方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交易失败,资金就会原路返还,避免发生纠纷。

典型案例 发挥公证优势,助力城市更新

2022年是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开局之年。黄海公证处为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市南区中山路区域保护和老旧小区更新进程,助力打赢城市更新攻坚战。

2022年11月22日,中山路街道联合应急、公安、城管执法和消防等部门,集中对济宁支路4号61户、62户违法建筑和房屋安全问题进行清理整治。黄海公证处抽调资深公证人员全程对现场情况予以拍摄和记录,按程序办理了证据保全,保障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各方权益。

济宁支路4号61户、62户房屋主体建成年代早,受建筑材料、缺少修缮等影响,房屋主体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房改后,所住居民私搭乱建,进一步给房屋承重增加了负担,严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性,加之近年来雨水多发,安全隐患更加凸显,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建部令4号)《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山路街道曾会同市南区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治,但相关当事人迟迟不予配合。这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了老旧房屋安全隐患,后续还将进行整体维修加固。

去年,按照全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体部署,黄海公证处全力配合市南区中山路街道进行违法建筑拆除,并现场公证监督,还特别参与拆除观海二路40号王统照故居等名人故居和多处老旧楼院的违建,为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展现了公证的新作为、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