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部门发布旅游季节消费提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随着旅游旺季来临,青岛市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消费也迎来高峰,日前,为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四方宾客在青岛吃得放心、住得舒心、游得开心、购得安心,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共同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一、旅游预订要确认,合同事项应知情
选择跟团旅行时,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对存在“霸王条款”的拒绝签订合同,慎重选择以“零团费”“秒杀价”等为噱头的低价游。自行在线预订景点门票、宾馆饭店以及民宿的,建议通过正规网络平台提前预订并及时向商家确认,了解注意事项等。
二、消费陷阱要明辨,理性消费莫上当
购买旅游纪念品应到正规商家选购,购买前要核实商品价格,货比三家,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对一些商家的“打折优惠”“成本出售”“中奖活动”等说辞,要理性对待,避免冲动消费。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三、食品安全要牢记,餐饮健康尚节俭
在外就餐要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事先问清单价、数量、计量单位、相关服务费用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尽量选择热加工的菜品,不食用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选购预包装食品要注意确认外包装及标签完整,查验保质期限等信息,并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坚守中华民族节俭美德,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抵制食品浪费等不良行为,共筑绿色节约消费新风尚。
四、消费凭证要留存,依法维权有保障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要及时向经营者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进行截图保留,以备维权所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