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七年来取得哪些成效?

2023-08-29 13:46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阅读 (38965) 扫描到手机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7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8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展示了这份颇具分量的成绩单。

加强顶层设计,为反家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反家庭暴力工作被纳入规划纲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强化政策指导,积极构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度体系。加强联动会商,形成反家庭暴力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设立“加强家庭建设”专节,明确提出“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国务院在制定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中,将反家庭暴力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1-2020年“两纲”的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评估检查;2021-2030年新“两纲”均增设家庭领域,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依法严惩家庭暴力违法犯罪、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等策略措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6个市(地、州、盟)和2818个县(市、区、旗)均将反家庭暴力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指导各地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出台规范性文件、细化各项制度,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地方性法规。法律、法规、政策相互衔接,集预防、处置、救助于一体的反家庭暴力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国务院妇儿工委牵头建立多部门合作会商机制,依法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定期交流部门工作情况,就法律实施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专题会商。各部门强化职责担当,联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因地制宜分级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打通“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各环节,创造了“公安+民政+妇联”“法院+公安+社区”等多种基层联动模式,探索提供“一站式”服务,有力提升了工作质效。

加强法律学习宣传普及,着力下好源头预防“先手棋”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家庭暴力违法”“反家庭暴力人人有责”等理念深入人心。深耕细作家庭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抓早抓小抓基层,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

各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家庭领域法律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全国妇联依托44.3万所城乡社区家长学校、4.3万个网上家长学校和媒体服务平台,为家长提供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预防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指导基层妇联组织对重点家庭和人群开展经常性走访,发现家庭暴力情况或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协同处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公安部把滚动排查、调处化解家庭婚恋等矛盾纠纷纳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命名标准,将接处矛盾纠纷类警情视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借助“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机制,推动多元化解、综合治理。年均排查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35万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超过20万起。  

司法部指导地方各级司法部门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2016至2022年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032.8万件。  

强化干预处置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行强制报告,解决未成年人遭家庭暴力“发现难”问题。及时出警告诫,预防家庭暴力行为激化升级。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暴力侵害。行使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同步倒查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共发现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近3000件,移送相关部门监督追责或通过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监督纠正。 

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对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进行规范,各级公安机关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做到快速出警、及时处置。各地加强告诫执法,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台了告诫实施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程序、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以及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等,印发指导文件,细化相关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有效解决制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发挥作用的瓶颈问题。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5万余份,签发率由2016年的52.0%提升至2022年的77.6%,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成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可用、会用、有用的自卫武器。 

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家庭暴力犯罪1.8万余人,起诉数量逐年下降。探索将部门履行反家庭暴力法职责不力的情形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范围,有的地方已出台相关条例,以有力的检察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构建救助帮扶体系,全方位提供暖心服务

持续加强救助庇护服务,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持续加强对妇女的维权关爱。

民政部依托1500余个民政救助管理机构,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家可归等暂时生活困境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和救助服务。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共青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00余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6万余个,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案件8900余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06万人次。

2018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918件1031人。依法进行检察监督,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因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撤销监护人资格监督申请401件,对符合条件的支持起诉239件。

2016至2022年,妇联组织通过12338妇女维权益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家庭暴力投诉25.2万余件次,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众,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把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据有关调查显示,2021年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过配偶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为8.6%,比201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