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 青岛兴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2-09 16:0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41019)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29日讯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兴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罚款7万元。

据了解,青岛兴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将王台街道台北路13号的建筑物租给青岛云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酒店使用,将工业厂房改变为商业酒店使用。

青岛兴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02月8日向青岛兴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5931号处罚书,罚款70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兴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9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张毅。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地质勘察及测绘;酒店及餐饮管理服务(不含餐饮制作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住宿服务;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及销售;服装加工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