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折优惠买单时却成原价 友客便利店解释“标签贴错了”
马先生所购的酸奶(来源:受访者)
信网2月6日讯(记者 赵宝辉)“购买酸奶时,外包装上明明粘贴了‘九折’标签,结账时收银员却按照原价进行了收取。”1月30日上午九时,市民马先生在友客便利店宁夏路地铁站店遭遇了上述一幕。马先生个人认为,商家此举是在虚假宣传,“明明不打折,为何要打出这样的标签?”
马先生在位于青岛市南区的中联广场上班。1月30日上午,他跟往常一样,在上班前走到友客便利店买了一瓶味全益生菌酸奶。这瓶酸奶的价格签显示是8.9元。不过,瓶身上粘贴了一张印有“九折”的贴纸,“很明显这瓶酸奶就是在打折。”
令他没想到的是,收银员在结账时却仍然收取了8.9元。“按照优惠价,应该是8.01元才对,为何多收了我将近9毛钱?”事发后,马先生当场就找到了收银台工作人员询问说法,“对方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就告诉我‘这个不打折!爱要不要,不要的话就给退了。’”
马先生说,自己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在这件事情上他认为商家在处理问题方式上存在问题。“我不是有多看重这9毛钱,而是这件事情让人很不舒服。商家既然贴出了打折标签,应该按照折扣价收钱。”此外,他注意到,在相同品类的酸奶中,粘贴优惠贴纸的这款明显卖得比较快,故猜测给消费者构成了误导。
信网了解到,涉事商家系青岛友客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针对马先生的遭遇,这家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标签贴错了,“这款产品以前做过活动,但是现在的确已经停了,也可能是没有把标签及时撕下来。”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评析,该超市对商品所设的促销折扣标签,是直接以优惠告示方式作出的承诺,且标签明显对应产品信息,所以应当认定这就是针对消费者所购这瓶酸奶作出的优惠设置。消费者作为信息接收方,有理由认为货架上商品与折扣信息是一一对应的,并相信商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因此,消费者基于该信息进行的购买行为也应是合法有效的,商家应对此起交易的优惠履约。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回应,此事已接到投诉,将派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调查,如若商家存在恶意营销,会依法依规处理。“办案经验告诉我们,很多时候商家的收银系统出现问题时也会对优惠价读取错误,具体情况还得需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才能给出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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