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将这样建设美丽青岛!再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美丽青岛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深入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主动服务和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力建设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
再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
加快推动美丽青岛建设。聚焦美丽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落实美丽山东建设纲要,全面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努力打造一批美丽山东建设的实践样板。
压茬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统筹推进市、区(市)两级示范创建,再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强县。争创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加快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美丽海湾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及以上美丽河湖。
严格生态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空天地”一体化监管,依法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构建青岛市重点海湾海洋生物信息库,抓好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点建设,建立健全陆地监测网络。
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加强11个国省控流域20个国省控断面“一河一策”治理保护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突出抓好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防治。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实施“治气工程”,力争完成3000个以上减排项目。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11个国省控流域20个国省控断面“一河一策”治理保护,实施横纵结合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动态排查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严格落实湾长制。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60个,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通过陆海协同治理,河海岸滩共同发力,提升全市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和达标稳定性。
工作人员对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试点任务落实和成果总结,推动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加快形成示范模式。围绕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提升3个重点领域持续先行先试,积极构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11类“无废细胞”建设,促进全市固体废物治理水平提升。
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提前介入,跟踪服务
优化路径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统筹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减排,制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提高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组织实施一批减排项目,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模式。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开展发电、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精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主要污染物指标要素保障,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升“放管服”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发展提速。强化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帮扶指导。加强“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优化、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完善“5+12+50”执法人才培养体系
提升执法能力。深化“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练兵,完善“5+12+50”执法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执法检查和办理案件能力。继续推进“春雨”“烈焰”“秋风”“瑞雪”季节性综合执法。深化执法一体化平台使用,强化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建设移动源综合一体化系统,精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监督检查。
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年度整改任务。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一案双查”。放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效应,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强化排污许可与环评、监测、执法联动,推动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基层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及监测仪器设备调查,制定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提升方案,满足辖区环境管理监测需求。强化污染源自动在线监管,开展污染源自动在线数据质量“线上线下”核查。
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区(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市、区两级应急物资库建设,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装备性能良好,切实做好应急准备,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巩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持续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地、海洋等重点区域,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多要素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入企执法帮扶服务营商环境
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优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扩大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试点范围,推动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清廉建设,发挥“忠诚廉政•环保卫士”廉洁文化品牌效应,用好生态环境系统廉政教育基地。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精准科学选用干部。鲜明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用人导向,突出在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将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全市生态环保专题培训班。实施精准考核、差异考核,以考促干、以考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