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历史最佳!创新国家级“绿色工厂”39家……

2024-03-15 12:5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728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3月15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召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杨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辛磊,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维铭,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金柏峰。会议介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三,总体位居全省前列;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9家,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十……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三,总体位居全省前列

去年以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凝心聚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动真碰硬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克难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不懈推进美丽青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市获得山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级第一名。

坚决保护一片蓝天,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0条”,开展“1+11”联防联控,综合防治燃煤、工业、机动车船等污染源。强化春季扬尘整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联动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整治扬尘问题3431处,帮扶督导重点企业389家次,推动全市6个万吨级以上油品码头泊位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实施“治气工程”,完成6000余个污染物治理项目,对7家水泥粉磨站、1家钢焦联动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燃煤污染管控,完成20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三,总体位居全省前列。

协同共护一湾碧水,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对11个重点河湖“一河一策”精准施治,推动实施5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域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个国省控断面全面达标,3个断面水质实现跃升,李村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省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创新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打包、全域治理”模式,累计完成3534个村庄、治理率达到66%,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市“十四五”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5%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772个入河(湖)排污口、6174个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历史最佳,崂山湾荣登首批省级美丽海湾榜首。

全力守护一方净土,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抓好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等多项创新工作,开展全省首个污染地块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青岛模式”,在全国评估中获“优秀”等级,经验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肯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257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加快推进修复治理,完成5个地块修复,占全省总数的71%,释放安全用地1021亩。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构建“1+11+N”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11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

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9家,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

聚力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四减四增”行动。聚焦绿色循环低碳改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运输效能提升、绿色生态用地质量提高等重要任务,从源头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快推进“四个结构”调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能耗强度指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能耗产出水平全省第一。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9家,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2家企业蝉联国家能效“领跑者”行业榜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港口大宗干散货、油品清洁运输占比分别达86.3%、92.8%,海铁联运量连续9年保持全国沿海港口首位。大力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新技术,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8年实现“负增长”。

大力争先创优,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实施青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积极推进多层次生态示范创建,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实践模式,全市7个区(市)已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3个区(市)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强县,我市在“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3年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创新开展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发放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3.2亿元,气候基金规模超过450亿元。青岛高新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

坚持夯基固本,稳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海岛湾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一湾两翼、三山一原、一轴多廊”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国土空间环境分区管控,建立了“1+146+6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市完成新造林76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提前2年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128个矿山修复,全市矿山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整体性改善。推进实施6个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率达到86.9%。持续开展“蓝湾整治”行动,小岛湾等生态修复项目有序推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重点河湖、重点海湾、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调查,高标准承办了山东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

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十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定期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顶格协调推动和统一领导指挥。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和14个专业委员会作用,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制定出台《青岛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形成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56个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336项,进一步将“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压紧压实。

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质效。扎实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481张,加快构建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大力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健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联动工作机制,全年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92起。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调度通报、督导检查和预警督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用心用力服务,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打出惠企利民政策“组合拳”,印发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惠企措施2.0版,打通环评、执法监管堵点。对761个省市重点项目“一对一”“定制化”服务,做到即来即审、高效快捷。创新实施“打捆审批”“告知承诺审批”,42大类94小类项目审批时限由17天压缩到1天,95%以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区(市),简政放权力度和企业受惠范围全省领先。创新实施中小微企业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企业数量达到2583家,全省第一、全国领先。我市首次进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十,为省内唯一上榜城市。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主动服务和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力建设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